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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意二十三年,大雪。
方打过一更,天色昏晦。几道车辙如细密针脚,一路织至蓬莱山铜井村头的吉顺客栈。
大灯笼将客栈前庭里映得红彤彤一片,几个住客在这红光里吃着麯酒:一个葛巾方士,几个六合帽游商,一个明金衣游侠儿,客堂上摆俩靠椅,坐站几位挂牌艺员,方开拨三弦。
前庭里曲声悠悠,可后院马圈里却骂声一片。一个身着青布衫、头戴暖巾的堂倌正拿脚踢着睡在马圈里的乞儿:
“粘窝子!还不起来干活儿?”
一个乞儿慢悠悠地坐起来了,只是蓬头垢面,状极肮脏,一身马粪煤灰,裹一张看不清颜色的毡布。堂倌捏着鼻子,打来一桶水,将巾子丢在他身上。“快洗洗面,就你这模样儿,怎好见客官?”
那乞儿慢吞吞地拾起巾子,沾了水后抹起了脸。灰土抹净,露出苍白的肌肤。他模样算得齐整,可右眼却有一块烧伤似的红疤,甚是可怖,所幸平日里有乱发遮盖着,倒让旁人瞧不见。
乘他洗脸的间隙,堂倌陈小二靠在棚边吁气。
近几年天候转冷,时有风雪,又有那“阎摩罗王”害人的传闻。“阎摩罗王”是蓬莱最大的要犯,心狠手辣,罪恶昭著。受这传闻影响,蓬莱中的行路人不多,吉顺客栈的灶也冷了,只余几个伙计在此过苦焦日子。
前些日辰有个丐子横倒在客舍外,掌柜大发善心,将其拾了回来。马棚里正恰缺厩丁,掌柜见那乞丐手脚尚有力,且拾整好后模样周正,比买来的“走肉”要好得多,便将他安顿在了那处。陈小二可老大不愿意,他瞧出这奉旨讨粮的叫化子生性懒怠,成日只会睏觉,怎会干活儿?
可今儿还真有了这乞丐的用武之地,前庭里遥遥传来马嘶声,且听来不止一匹马在店前驻足。
陈小二立马踹乞儿两脚,喝道:“牵马去,待会儿记得切谷草!”
他自己则登时掸掸衣摆上的灰,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客堂里。陈小二腿脚有些跛,却跑得快而谄媚。来客方下了马,拾掇干净的乞儿慢腾腾地上前去替他们拴马。陈小二瞪那丐子一眼,旋即摆开一副笑脸,迎将上去,声音似蘸了蜜:
“三位客官,是来打尖还是住店?”
话方出口,陈小二便骂自己口笨,昏了头。这当儿已打过更,岂有不住店的道理?然而来客一开口,便震得他几乎魂飞魄散:
“都不是。”
来客有三人,为首的是一魁梧的八尺汉子,漆黑披风,厚帛貉袖,面庞坚毅刚硬,戴一只丝质眼罩,威势逼人。
那汉子冷声道:
“我们是来——杀人的!”
客栈中的众人皆浑身一颤,抬起眼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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